收费标准

泉州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表
建设项目性质 土地类区
一类区 二类区收费标准 三类区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元/平方米 临街经营场所加收
临主干道 临次干道 其它小街(路、巷)
房地产开发和楼堂馆所项目 80 50% 35% 20% 60 40
上述以外其它建设项目 60 50% 35% 20% 40 30
说明:
1.文教、卫生、科研、军事、行政机关等非经营性建设项目可申请减免,减免幅度为一类区30%、二类区40%、三类区50%。
2.市政公用建设工程免收配套费。
3.减免工程改变性质,应按规定补办手续,补交配套费;擅自改变性质,加倍征收配套费。
4.一类区次干道,小街临街道路转角旁街20米以内按上一档次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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