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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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综合管理科、鲤城规划管理科和丰泽规划管理科科室职能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


  一、职能转变
  (1)依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测绘管理工作,坚持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制度。
  (2)加强法制建设, 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加强城乡规划的编制管理和审批管理。坚持
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
  (3)将规划设计、测绘等技术咨询、信息交流、 新技术应用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交由事业机构和社
会中介组织承担。

  二、主要职责
    市城乡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和测绘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规划、 村镇规划和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方针、政策,制
定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的编制、 管理和协调工作,参与研究制订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参与编制
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以及与城市建设有关的各项专业规划。
  (3)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工作,对确定安排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核
发选址意见书。
  (4)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用地和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临时用地、临时建设、城市雕塑和户外广告的规划管理与审批工作。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镇规划管理工作, 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管理工作, 管理和组织协调地方测绘和专业测绘。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设计、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规划设计和规划勘测的管理工作,审查与审批
城乡规划设计单位、市政规划设计和规划勘测队伍的资格或资质。
  (8)组织对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和测绘法律、法规实施的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受理有关城市规划、村
镇规划和测绘管理的行政复议申请。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乡规划局内设五个科室。

    (一)办公室
    1.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做好机关的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2.负责文电处理,做好文书、档案、图纸资料的管理工作,起草局的有关综合性文稿和工作总结。
    3.负责督查和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的议案、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及时反馈市委、市政府及
上级领导批办、督办件的办理情况,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4.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组织编写大事记,开展政策调研,编写城乡规划通讯。
    5.负责机关公务员及下属单位人事劳资、培训教育等管理工作、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批工作
    6.负责本局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征收经批准收取的有关规费。
    7.负责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安全、保卫、保密和综合治理工作。

    (二)执法监察科(挂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
    1.组织、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测绘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拟订具体实施意见。
    2.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报备、清理、汇编工作,受理所辖县(市)城乡规划、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范
性文件的备案。
    3.会同有关科室依法查处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和违反测绘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接受局长的委托,会同有关科室参加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受理有关城乡规划、测绘管理的行政复议
申请。
    5.组织讨论修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稿。
    6.组织全市城乡规划和测绘执法检查。

    (三)城市规划管理科
    1.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参与项目建议书阶段和设计任务书阶段选址工作,核发选
址意见书。
    2.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认定建设用地定点申请,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核定建设用地位
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审查建设用地总平面布置,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认定建设工程申请,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提供规划设计要求,
审查设计方案和施工图,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负责城市用地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参与拟定城市土地出让方案,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5.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的规划管理,负责户外广告的规划管理和审批,核发临时用地
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负责城市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做好批后的跟踪监督管理。
    7.对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管理。

    (四)村镇规划管理科
    1.指导全市村镇体系规划、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并指导实施。参与拟定全市村镇建设中
长期发展规划。
    2.编制村镇规划经费计划。
    3.负责村镇规划设计队伍的资质管理,组织村镇规划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4.具体负责泉州市城市规划区内村镇私人建房及乡镇企业小区内的规划管理与审批。

    (五)工程管线规划管理科
    1.负责协调和指导城市工程管线规划的编制,并按规划对城市规划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管线项目
实施规划管理。
    2.参与城市规划区内道路、公路、铁路、桥梁、涵洞、供电、通讯、广播、供水、排水、防洪、人防等
工程管线的选线(址),提出选线(址)意见,审查规划设计方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
    3.负责审查各种工程管线类别、截面、线型、坐标、标高、水平距离、架设高度、埋置深度和立体交叉
关系,根据城市工程管线建设单位提交的下一年工程建设计划,进行管线综合。
    4.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审查,参与其他建设项目的总平面规划设计审查,对广场和主
干道交叉口建设项目、涉及高压线走廊和通讯走廊的建设项目、城市出入口地段的建设项目提出审查意见,
划定控制红线。
    5.负责对城市地下空间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指导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会同人防部门组织对城市地下
人防工程管理和开发。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城乡规划局行政编制为24名,其中:局长1名, 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按有关规定核定事业编制2名。



规划综合管理科、鲤城规划管理科和丰泽规划管理科科室职能设置


    一、科室和职能的配置原则
    科室的配置既要符合市编委批准文件的要求,又要充分体现“三个有利”的原则,即有利于坚持统一的
规划管理,有利于建立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协调机制,有利于形成高效有序的正常运作,从而建立起既有抓
规划宏观管理,又有抓规划微观管理的完善规划管理体制。为此,设置规划综合管理科、鲤城规划管理科和
丰泽规划管理科三个科室。

    二、科室职能的配置
    (一)规划综合管理科
    1.负责组织、委托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园林绿化规划的编制及规划的审查、审批,参
与其它专项规划的审查和城乡规划调研工作;
    2.协助局领导协调本局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提出选址意见、核
定规划设计条件、划定用地规划蓝线);
    3.负责城市用地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参与拟定城市土地出让方案,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4.负责重要地段和重要建筑的总平和立面审查,协调重点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规划审核和跟踪
服务;
    5.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规划测绘的组织、委托和验收工作;
    6.负责城市雕塑的规划管理与审批工作;
    7.具体负责鲤城、丰泽、洛江三个区外其它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与管理;
    8.负责指导各县(市、管委会)的规划编制。

    (二)鲤城规划管理科
    具体负责鲤城区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参与城乡规划调研工作。
    1.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总平方案审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规划红线图;
    2.提出建筑单体的规划设计要点,审核建筑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审查建筑立面,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
    3.负责辖区内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的规划管理,核发《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
》;
    4.负责辖区内私人新建、扩建、翻建、维修房屋的规划审批;
    5.负责辖区内村镇企业小区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与审批;
    6.参与拟定城市土地出让、转让方案和规划设计条件;
    7.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的批后跟踪管理,办理建设项目的规划放线和验线委托;
    8.会同法制科对本辖区内的违法建设提出处理意见。

    (三)丰泽规划管理科
    具体负责丰泽区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参与城乡规划调研工作。
    1.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总平方案审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规划红线图;
    2.提出建筑单体的规划设计要点,审核建筑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审查建筑立面,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
    3.负责辖区内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的规划管理,核发《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
》;
    4.负责辖区内城乡私房新建、扩建、翻建、维修的规划审批;
    5.负责辖区内村镇企业小区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与审批;
    6.参与拟定城市土地出让、转让方案和规划设计条件;
    7.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的批后跟踪管理,办理建设项目的规划放线和验线委托;
    8.会同法制科对本辖区内的违法建设提出处理意见。

    三、其他科室职能的调整
    这次城市规划管理科室职能调整后,决定将村镇规划管理科负责泉州市城市规划区内鲤城、丰泽区的村
镇私人建房及乡镇企业小区用地、建设的规划审批职能划归给鲤城规划管理科和丰泽规划管理科,但村镇规
划管理科仍然具有组织、指导城市规划区内村镇规划编制的职能,以有利于加强城市规划区内的统一规划管
理,通过鲤城规划管理科和丰泽规划管理科的实施管理,加强与两个区的镇(办事处)、村的联系,从而建
立起城市规划区内三级规划管理监督网络,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力度。

    四、工程管线规划管理科负责协调、指导城市市政工程和管线规划编制的职能不变,具体负责市政规划
编制的组织、委托、审查和审批工作,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园林绿化规划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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