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博物馆区规划设计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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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博物馆区规划设计补充通知

于6月7日在泉州市城乡规划局答疑的内容如下: 1、《竞赛文件》A-5.4.1图纸规划0#可加长;A-5.4.2图纸规格按1#控制,比例不限, 主要能清楚表达内容和设计意图为主;B-2.3建筑限高15米(室外地坪计),坡屋顶为檐口高 度,平屋顶为女儿墙高度,局部建筑可突出;B-2.7停车场设置按整个馆区统一考虑,兼顾一 期建设后停车需求。 2、《馆区设计研究与建议》中提及的轻轨、道路入口、布局方案仅作为参赛单位参考。 3、保留场地内110KV变电站,其他供电线路移至北面考虑,此次图纸不包括市政管线内容。 4、新馆(主馆)设计任务书总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米控制,其中已包括交通部分等辅 助面积内容,浮动系数5%以内。 5、此次规划文件不做工程造价估算。 6、一期深度应为施工图阶段提供依据,总图以控制空间体量、外部环境及交通组织为主。 7、此次竞赛参赛单位不作现场介绍,请把图纸文本表达清楚。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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